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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入境前结核病筛查的通知
来源: 三道留学
日期: 2026-10-21 10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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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在申请交付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时,新增入境前结核病筛查实施国的通知
致各教育机构留学生负责部门
日本出入国在留管理厅与厚生劳动省及外务省协商后,针对菲律宾、越南、印度尼西亚、尼泊尔、缅甸及中国(以下简称“对象国”)的国籍持有人,为防止结核病传入日本,正在实施入境前结核病筛查制度。根据该制度,居住在对象国的人员,在申请交付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时,须提交由日本政府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结核病非发病证明书。
目前,在申请交付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时,要求提交结核病非发病证明书的国家包括菲律宾、尼泊尔及越南。现通知如下:针对印度尼西亚的结核病非发病证明书提交义务,将于令和9年1月2日(2027年1月2日)起开始实施;针对缅甸的提交义务,将于令和9年4月1日(2027年4月1日)起开始实施。
另外,关于中国的实施开始日期,目前尚未确定,确定后将另行通知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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